依照衛生長照2.0收費標準 參考如下
立案人數:47人
詳細說明:
- 個案部分負擔部分
低收入戶0%
中低收入戶為費用5%
一般戶費用16%。 - 超過長照需要等級所給付額度部分依日費用全額收費。
- 自費個案由單位自行以巴氏量表評估。
1-2 項失能為輕度-以第二級收費
3-4 項為中度-以第五級收費
5 項以上為重度-以第七級收費
交通:
以案家至中心距離10公里內每趟100元;超過10公里,每超過1公里加收5元。
耗材費:
實際使用記帳或自費購買,每月月底結帳,以耗材費用支付。
逾時收費:
1.日照服務以9點至17點為原則,超過17:30後停留於日照中心,將視為逾時服務。
2.上午8:30~9:00與下午17:00~17:30為彈性接送時間,逾時將從17:31時起開始計費,之後以半小時為一次計費單位(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每計費單位依失能等級半日托費用之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