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說明

立穎居家護理所


1、基本訪視費:為健保費用之5%(稱為健保自付額或部分負擔),部分負擔依服務項目(如下表所示)。
2、車馬費:案家全額負擔居家護理師由本院出發至個案住家之往返計程車資
3、特殊耗材:健保自付額之5%。
4、醫師訪視費:醫師訪視每2個月一次,訪視費為健保自付額之5%,每次約62-78元。
5、不符合健保給付標準者,以自費方式支付費用總金額。
6、持重大傷病卡、福保、低收、榮民,免健保自付額。

乙方符合健保規定收案條件,則由甲方提供每月二次健保給付的居家護理及每二個月一次家庭醫師出診訪視,收費依中央健康保險署之規定,如下:

提供特殊照護項目數一項二項三項及三項以上醫師出診費
護理費用1050元1455元1755元2055元1553元
個案自付額(5%)53元73元95元103元78元
.耗材自付額(5%) 鼻胃管:4元、矽質尿管:5元、氣切管:25元。。
.車費由個案自行負擔(計程車至乙方家的來回跳表費用)。
.持有重大傷病卡、榮民身份、低收入身份則免收上述5%之自付額。
.不符合健保收費之個案,依全額自費原則處理(自行負擔來回計程車費)。

依個案服務內容實際收取費用如下:

車資按計程車跳表往返計費為準(健保署規定)
部分負擔依健保署規定收費(5%自付額)
自費耗材(限用於當月超次換管)氣切管組500元
鼻胃管組100元
矽質導尿管組280元
普通導尿管組180元
其他太平洋尿袋50元

接受健保給付之個案每月訪視依規定至多二次,如因需要臨時出訪或當月超次(>2次)訪視之訪視費用每次為NT.1200元;車資及耗材費另計。

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IDS)支付計畫收案條件:

  1. 此次住院有插管或氣切,已經連續使用呼吸器21天以上、且每天使用呼吸器6小時以上、並領有呼吸重大傷病卡者。
  2. 此次住院有插管或氣切,現在已經拔除,經醫師診斷仍需長期配戴面罩式呼吸器BiPAP(非侵入性雙陽壓呼吸器),已經連續使用呼吸器21天以上、且每天使用呼吸器6小時以上、並領有呼吸重大傷病卡者。
  3. 經醫師確認診斷為ALS(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又稱漸凍人)及CMD(先天性肌肉萎縮症),且須使用呼吸器、並有重大傷病卡者。

呼吸器依賴患者整合性照護(IDS)收案需準備文件:

  1. 出院病歷摘要
  2. 呼吸器紀錄單(入院到出院全部)
  3. 診斷書(註明:需長期使用呼吸器)
  4. 呼吸重大傷病卡影本
  5. 患者身分證影印本

本機構所提供的呼吸器均為經衛福部認證之原廠的呼吸器等相關設備(含侵入與非侵入呼吸器)
另有提供各項自費租借與買賣的呼吸器及醫療儀器設備

Trilogy100

A30

A40

各類製氧機

高流量呼吸器(Airvo 2)

儀器設備

中和壹山公共托老中心


依照衛生長照2.0收費標準 參考如下
立案人數:47人

等級 費用(月額度) 說明
補助費用 全日托 半日托
第二級 10,020 675 340
  1. 個案部分負擔部分低收入戶 0%中低收入戶為費用 5%一般戶費用 16%
  2. 超過長照需要等級所給付額度部分依日費用全額收費
  3. 自費個案由單位自行以巴氏量表評估。
    1-2 項失能為輕度-以第二級收費
    3-4 項為中度-以第五級收費
    5 項以上為重度-以第七級收費
  4. 交通-以案家至中心距離 10 公里內每趟 100 元,超過 10 公里,每超過一公里加收 5 元。
第三級 15,460 840 420
第四級 18,580 920 460
第五級 24,100 1,045 525
第六級 28,070 1,130 565
第七級 32,090 1,210 605
第八級 36,180 1,285 645
喘息(年額度)
2-6 2-6級 32,340 1,250 625
7-8 7-8級 48,510 1,250 625
其他項目(月額度)
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 100 元 / 趟
社區式沐浴 200 元 / 次
社區式晚餐 150 元 / 次
耗材費
( 衛生紙、尿布…等等 )
實支實付 實際使用記帳或自費購買,每月月底結帳,以耗材費用支付。
逾時收費 日照服務以9點至17點為原則,超過17:30後停留於日照中心,將視為逾時服務。上午8:30~9:00與下午17:00~17:30為彈性接送時間,逾時將從17:31時起開始計費,之後以半小時為一次計費單位(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每計費單位依失能等級半日托費用之25%。

立穎居家長照


長照申請資格

如要申請長照服務,您的照顧對象需符合下列任一種情形:

  1. 失能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
  2. 日常生活如穿脫衣褲鞋襪、吃飯、洗澡、平地走動需協助之:
    1.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
    2.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3. 50歲以上,經由醫師確診的失智症患者,或出現以下任一種疑似失智症狀:
    1. 有表達能力降低
    2. 記憶力下降
    3. 睡眠障礙
    4. 產生視幻覺
  4. 65歲以上的衰弱老人,生活或健康出現下列任一種情形:
    1. 獨居
    2. 體重減輕
    3. 提不起勁
    4. 下肢活動緩慢

可申請的長照服務種類

衛福部提供以下4種需計費的長照服務,照顧符合長照資格的需求者,減輕家中主要照顧者的勞力負擔。

  • 照顧及專業服務:由社區的長照機構或照服員提供長時間照顧服務。
  • 交通接送服務:接送失能者往返醫院就醫或復健。
  •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提供居家生活輔具購置或租賃。
  • 喘息服務:由長照機構或照服員提供短期照顧服務,讓家中照顧者獲得休息

長照補助等級

長照補助等級是衛福部針對以上4種收費的長照服務,進行補助的分級標準。依據失能(失智)程度,由輕到重分為1~8級,提供不同額度的補助金額。再依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一般戶」的身份,負擔不同比例的的自付金額。舉例來說,您以一般戶的身份,每年使用「喘息服務」照顧家中失能者,可獲得政府40,000的補助金,您需負擔其中16%的自付金額,即每年自付6,400元。

長照服務的補助金額與不同身份自付比例一覽

4種長照服務可獲得的補助金額,及不同身份的自付額比例如下表所示:

項目 照顧及專業服務 交通接送服務 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喘息服務
分級標準 依失能等級 依失能等級與城鄉距離 依失能等級
給付週期 每月 每月 每3年 每年
補助金額 10,020~36,180元 1,680~24,00元 40,000元 32,340~48,510元
一般戶給付額度 16% 21~30% 30% 16%
中低收入戶給付額度 5% 7~10% 10% 5%